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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门联合规范住房租赁企业监管,严禁套取使用住房“租金贷”金融业务

六部门联合规范住房租赁企业监管,严禁套取使用住房“租金贷”金融业务

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公安部六部门联合发布通知,进一步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加强对住房租赁企业的监管,明确禁止套取和使用住房“租金贷”金融业务。

通知指出,近年来住房租赁市场快速发展,为城市居民提供了多样化的居住选择。但部分住房租赁企业利用“租金贷”等金融产品违规操作,导致租客权益受损、市场秩序混乱。为保障租客合法权益,维护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六部门决定加强对住房租赁企业的监管。

通知明确规定,住房租赁企业不得以隐瞒、欺骗、强迫等方式要求或诱导租客使用“租金贷”等金融产品支付租金。住房租赁企业不得与金融机构合作,以租金分期、租金贷款等名义违规开展金融业务。对于已存在的“租金贷”业务,住房租赁企业需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整改,确保不影响租客正常居住。

通知还要求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加强对住房租赁企业的备案管理,建立健全信用评价体系,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企业依法采取约谈、曝光、列入失信名单等措施。金融机构在开展住房租赁相关金融业务时,需严格审核合作企业的资质,防范金融风险。

六部门强调,将加强部门协同,形成监管合力,严厉打击住房租赁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鼓励各地探索建立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制度,保障租金安全,推动住房租赁市场长期稳定发展。

此次政策的出台,标志着国家对住房租赁市场的监管进一步收紧,旨在通过规范企业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住房租赁企业需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金融机构也需审慎开展相关业务,共同维护市场秩序和租客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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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9 17:3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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